法律分析:(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分割,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房产分割;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房产分割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分割手续房产分割的办理房产分割:
1、夫妻持分割房产协议书、房产的产权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产分割;
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分割房产的意愿;
3、不动产登记机关询问当事人后,认为符合变更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且一方保留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向另一方作价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房产如何分割?第一房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房产分割的规定,该房产可以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办理离婚时可以予以平均分割的!
第二,银行贷款以及借款可以视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办理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该债务!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一人分割一半。但是相应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一人承担一半。由双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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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一)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
对于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可划分为5种情况:
1.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受赠所得房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受赠人一人名下。
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所得房产,遗嘱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一人名下。
5.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出资首付款,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对于上述5种情况,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个人所有房产不参与分割。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房屋产权必须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因为房屋产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产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是参与离婚分割的。
(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1.夫妻两人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房,但是,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就属于自愿赠予对方的行为,也被法律认可,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全款给自己的孩子买了房,但是在产权证上写了孩子及其配偶的名字,那就毫无疑问,这套房同样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夫妻婚后俩人一起买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无论产权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最终都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房产。
4.这种情况最为常见,那就是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其中一人或者其父母给钱付了购房首付款,而房贷是由夫妻共同来还,并且产权证上只写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房贷偿还部分则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产权登记双方名字,那就不需要首付和房贷分开来算,因为这套房直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夫妻之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其中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归指定个人所有,这套房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是房屋产权分割?房屋产权如何进行分割?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房产产权分割,如何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并不是很清楚。
城市生活压力的与日俱增和房价的逐年上涨,住房一事显得尤为重要。 房屋共有人 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对自己能分到多少房产看得非常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房屋产权分割,如何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并不是很清楚。本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产权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 共有房产 或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二、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如何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好由 中介 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三、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的手续
因 房屋产权共有人 愿将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1、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房屋分割平面图
(3) 房屋所有权 证、 房屋共有权证
2、收费标准:
(1)登记费:取得方———80元/套
(2)书证费: 10元/件
3、备注:
(1)离婚分割应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
(2)法院判决应交验判决书或调解书
(3)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
(4)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房屋产权分割”、“房屋产权分割方式及办理手续”等相关问题的解答。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人对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等并不是很清楚,在进行房屋产权分割时,经常出现一些法律纠纷,致使房屋共有人之间的关系闹僵。如果遇到这类问题,不妨多了解下相关知识,必要时向专业人士咨询,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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