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上海起诉离婚诉讼(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时间:2023-03-06 13:31:11 点击:105次

上海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一、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家理律师事务所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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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起诉离婚材料需要哪些?

在我们国家,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可以到相关的民政部门来要求申请登记 离婚 ,同样的也可以到法院去要求,法官进行判决离婚,不管是哪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携带一定的材料,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 上海 法院起诉离婚 材料需要哪些? 一、上海法院起诉离婚材料需要哪些? 1、 结婚证 原件。遗失的可以 委托律师 复议《 结婚 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2、 离婚起诉书 。可以自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 3、 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财产清单。 起诉离婚 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 诉讼费用 。 案件受理费只是 诉讼费 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 诉讼 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 代理 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二、起诉 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书 、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 立案 ,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 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 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 起诉状 ;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 管辖权 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既然是诉讼方式离婚,那么肯定是需要离婚的,起诉书的,这个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写,还有就是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和家庭财产清单,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专业律师。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手续

上海起诉离婚程序

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 身份证 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 结婚证 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 离婚条件 的,应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 ,注销结婚证。 起诉离婚 1、要求 离婚 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递交 起诉状 、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 证据 ,如 房产证 、机动车行驶证等。 异地离婚 程序( 协议离婚 ):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 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异地 离婚程序 ( 诉讼 离离婚): 1.写好 离婚起诉书 (可请 律师 代写) 2.准备 诉讼离婚 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 管辖权 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 起诉书 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 离婚诉讼 关于 上海 起诉离婚程序 请参考!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上海起诉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及被告经常居住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常住上海的外地居民,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同时,部分民事案件,还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海起诉离婚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上海起诉离婚诉讼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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