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

时间:2023-03-08 13:03:55 点击:105次

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先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分割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分割离婚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

1、对于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的,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划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离婚财产分割!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后怎么财产分割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共同财富由双方协议处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离婚财产分割,由人民法院依据财富的详细状况离婚财产分割,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准绳判决。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的权益,在分割财产时,在平等分配的基础上,给予弱者适当的优惠;

4.离婚期间,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1、尊重当事人意愿离婚财产分割,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2、坚持男女平等离婚财产分割,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3、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给予经济帮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6、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离婚财产分割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7、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推荐资讯

婚姻律师网 京ICP备14011260号-8 服务区域:上海、深圳

免责声明:婚姻律师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131-6703-3044

扫一扫
联系上海家理

132-4944-9018

扫一扫
联系深圳家理

扫一扫联系上海家理

扫一扫联系深圳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