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怎么分割债务?

时间:2023-02-02 16:16:22 点击:116次

  两个人结为夫妻以后,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财产上,都会产生连带关系,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有可能会影响整个家庭。例如,现在很多人急需用钱的时候会进行贷款,那么老公在银行贷款,和老婆有没有关系呢?离婚时需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呢?

  上海离婚律师介绍,首先,看妻子是否对贷款知情,有无追认情况;二是看男方贷款是否用于家庭购房、购车或者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如果女方对男方的贷款情况知情并追认,则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女方不知情且无追认,但该贷款系用于家庭,则该贷款依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女方不知情,无追认,该贷款系男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家庭,则该笔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怎么分割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财产问题牵涉到个人利益,建议大家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在产生利益纠葛时,及时咨询上海离婚律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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