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对方能分割吗?
不一定,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要看房产取得的时间和方式,:
1、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房产,且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房产证加上对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是能得到财产的,加名的行为视为赠与,被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大概是15%-20%。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1、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的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实践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存在很多种不同的情况,具体法院如何判,还得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你有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联系上海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免责声明:婚姻律师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扫一扫联系上海家理
扫一扫联系深圳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