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上海再婚夫妻遗产继承规定,再婚遗产继承顺序

时间:2023-05-05 18:06:06 点击:45次 服务区域:上海、深圳

  每个家庭都有可能会遇到遗产继承的问题,然而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在分割遗产的时候会出现不同的疑问,有些家庭甚至会发生财产纠纷,彼此无法协商,需要到法院诉讼解决。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对于再婚夫妻,当一方去世后,应该如何处理财产继承呢?

上海再婚夫妻遗产继承规定

  对于再婚后,已经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后的遗产继承和正常情况并无差异,在继承前先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另一方,剩余的作为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在实际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需要结合各种实际因素来进行遗产的分割。有时候涉及到的继承人比较多,容易出现财产纠纷,所以为了及时化解争议,在平时多了解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麻烦,要尽快找遗产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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