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来说,一旦谈到离婚,那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很多,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那么,若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坚持离婚,财产会怎么分割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若女方怀孕期间依据坚持离婚,那么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以下两种情况:
1、若女方进行流产且属于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具体标准取决于法官裁决。
2、若女方选择自然生育,那么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男方财产强制执行,如划拨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其实在过往离婚案件中,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且女方会在离婚后顺利生下子女。那么即使男女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但男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隔断的。基于这点,即使此时双方已经离婚,男方仍需要履行对自己子女的抚养义务。
以上是根据女方怀孕期间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若有疑问,可以留言或者联系我们的相关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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