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上海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3-08-14 17:47:37 点击:133次 服务区域:上海、深圳

  离婚时,双方可主张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权利。因此,离婚时要分割财产首先得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均为劳动所得报酬,指夫或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一切劳动包括脑力劳动、体力劳动所获得的工资报酬和奖金报酬。具体而言,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经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合伙等,凡其所获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如此,股票、股权、股份等投资性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共同取得的知识产权,如共同写作的书籍、论文,共同发明的专利等,归夫妻共同享有,其所得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属于个人所有,依该权利已经取得的经济利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取得的经济利益即预期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将遗产或者财产处分给夫妻一方的,另一方不享有这项财产的所有权,该继承、受赠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此处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夫妻一方以其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投资,因该投资行为取得的收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自然增值,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以其婚前的个人存款在婚姻关系存续进行炒股,因炒股取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炒股的本金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此处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指暂存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未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将来需要时可以使用或提取。这类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上海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律师离婚房产怎么分、财产怎么分、抚养权怎么分这些问题,但由于律师并不清楚双方的婚姻状况,也不清楚双方是否有协议、纠纷等,所以只能概述一下相关法律的规定,但个案之间差异很大,要想获得更具体的分配方式和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析和讨论,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需要婚姻家事律师帮助的话,都可以在线留言或者拨打电话,我们会安排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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