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怎么签离婚协议?
1. 冷静再冷静,充分冷静与沟通。离婚冷静期之下的离婚协议的生效与反悔其实是对婚姻解体的反复与掂量,故而建议面临离婚的男女应就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充分而冷静的沟通,听国家话,充分冷静后再申请、签字、领证。
2. 备存离婚相关条款和约定。离婚条款的达成非一蹴而就,双方经过充分冷静和沟通之后会就相关条款反复拉扯,当初步达成一致时可以开始签字、留存,白纸黑字的记录和约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的反复性和多变性。
3. 采用多形式约定。关于是否离婚可以充分冷静,但在冷静期或分居期内双方还应履行各自的婚内义务,故而,在冷静期内可以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财产归属、子女抚养和后续离婚事宜进行不同约定,每种事项及约定的法律约束力自有法律定断。
4. 离婚协议条款要完整、精确。如具体涉及财产分割及交付时,既要对现有的财产进行周延表述,还要对分割的条件、履行时间及相应义务进行清晰约定,必要时可约定具体条款的生效时间和违约后果。
律师建议: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尽量保持坦荡与真诚,诚信友善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更应是处理家事事务的基本原则,如此方有可能不会因为一段经营不善的婚姻解体而否认这段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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