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双方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夫妻之间不仅仅会存在美好的爱情经历,也会存在争吵和矛盾冲突。其中,有些人在婚内也会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伤害了对方,这些都是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很可能会选择离婚。
如果婚内夫妻一方存在错误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伤害,那么另一方可以索要赔偿金,那么如果离婚时没有要求赔偿,领取离婚证后还可以要吗?
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双方离婚后,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另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能否起诉索要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看对方是否存在上诉过失,如果对自身情况存在疑问,可以与离婚律师进行面谈,只要符合要求且存在证据,就可以发起诉讼。
案例分享:
近日,新疆喀什,男子卡某与女子帕某在结婚13余年后,帕某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男方有家暴倾向,执意要离婚。双方约定一套70平米的安居房、一台电动车、2头牛等总价93200元的共同财产,归卡某所有,最终双方通过调解离婚。帕某除了小儿子阿某以外,其他财产自愿放弃。然而,离婚2个月后,帕某因反悔再次来到巴楚县人民法院琼库尔恰克人民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调解书上的财产。法官考虑到帕某当时的决定,是在被卡某家暴后做出的,另外,帕某当时一心想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处理协议,多伴有感情因素,对帕某不公平。经法院审理,对帕某要求撤销调解书将共同财产确定归其所有的主张,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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