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很多想快速离婚的人从协议离婚转战到起诉离婚。也有些当事人知道了绕过冷静期的方法——调解离婚。因为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同样可以达到快诉离婚的目的,并且速度可以很快。
所以对于深陷离婚泥沼中的当事人而言,调解无论是协议中的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都能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同时也避免两人因为诉讼而闹到不可开交,也能实现好聚好散的初衷。
一、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建议找专业离婚律师协助调解:
1)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想快速离婚,节省时间和律师费。
2)双方不涉及婚内过错,因为家庭琐碎,感情变淡而想离婚,想好聚也尽可能好散。
3)一方在婚内有过错,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不希望自己的行为被写进判决书。
4)希望对方不要评估、分割自己名下股权,以免影响企业的经营。
5)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判决大概率是一人一个孩子。
6)房子想留给孩子,希望律师和法官帮忙调解,因为判决的话,房子与孩子无关。
二、签署调解协议后一方后悔,并且还没有签收调解书的,能不能反悔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章 第102条的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也就是说,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还没签收调解书之前后悔的,是完全可以否决调解协议的效力的,从而要求法院以判决的方式结案。
离婚律师建议,如果一旦你的离婚案件需要调解的话,建议你最好找个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把关或代理,避免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家理律师事务所可进行一对一免费咨询,如有需求,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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