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挺有钱的中年夫妻,本来是打算丁克的,接近40岁,已婚未育。他们有个小外甥非常黏他们,嘴巴也非常甜。他们夫妻也非常喜欢小朋友。但后来有次孩子说漏嘴,说妈妈说等舅舅,舅妈走了,以后房子,财产就会归他们所有……很离谱?不离谱!因为已婚未育的人,如果父母走了,就是第二序列、乃至第三序列的人继承遗产。所以怎么办?立遗嘱!或者打破自己丁克的信念,要一个孩子。人心,复杂得很!立遗嘱简直是人间清醒!
01立遗嘱 6 年增 12 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正处于第四次“单身潮”,我国单身人口总数超3亿人,其中“不婚族”约占单身人数四分之一。
为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和未来生活规划,很多未婚不婚者选择早早立下遗嘱。
3月21日,《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正式发布,对25万份遗嘱进行大数据分析,首次公布了未婚不婚人群遗嘱、涉虚拟财产遗嘱、中青年人群遗嘱等一批广受关注的遗嘱数据。《白皮书》 显示,截至2022年底,共有1369名未婚不婚者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遗嘱,2017年至2022年六年间,这个数据总量增长了12倍,且呈现逐渐攀升的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三十而立”的观念开始在中青年人群中盛行。从2017年开始,60岁以下立遗嘱的人数逐年上升,至2022年,60岁以下订立遗嘱的人群中,30-39岁年龄段人数的比例为29.74%,遗嘱也正越来越被年轻人所关注。
《白皮书》数据显示,“防止财产下落不明”是30岁以下立遗嘱人群主要考虑的因素;“避免财产下落不明”和“照顾家人”是30-39岁人群立遗嘱主要的考虑因素;对于50-59岁的立遗嘱人而言,“子女的婚姻风险”则成为其首要考虑的因素。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多变,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立遗嘱。尤其是离异家庭、重组家庭等人群财产分配更为复杂,财产风险更高,因此订立遗嘱的必要性更大。从数据上来看,“80后”遗嘱处理的财产以房产为主, 涉及房产的比例高达97.3%,其次为存款。调查发现,“80后”遗嘱中所涉房产,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比例各半, “上有老、下有小,婆媳关系不好搞”,“80后”立遗嘱的出发点多是希望“保住房子”。此外,调查显示,“80后”遗嘱中有13.5%涉及公司股权,有14.2%的遗嘱涉及证券基金,这一比例远超其他年龄段的立遗嘱人。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财产呈现多样化,市民对财产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之前遇到过一位93年的女士,她在婚前特意去立一份遗嘱,表明自己如果意外身故,所有财产由父母继承。因为父母养育自己多年,已经年迈,如果自己意外离开,老人家无依无靠,晚年实在太凄惨。但配偶不同,丈夫还年轻,未来很可能组建新的家庭,开始新生活,她的离开对配偶的冲击,远没有对父母的大。这位女士非常理智,也非常有远见。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一代年轻人的新变化。他们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对吉利与晦气的思考,正在慢慢回归理性。
02遗嘱能避免继承纠纷吗?
有遗嘱后会大大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但很遗憾,这也并不意味着有了遗嘱就能避免纠纷。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内容清楚明了就叫遗嘱,甚至有老人在网上下载遗嘱范本,然后照着誊抄一遍。但实际上,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有老人在书写过程中,会用“我走后”或者“我不在了”,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并不代表死亡。而法律规定,继承是发生在死亡之后的,这种表达有概率会被认定无效。
有位孙阿姨在世时留有遗嘱,内容为:“百年之后,其拥有的位于某某地的房产留给大儿子居住。”老人的真实意思是想把房子留给大儿子,但是二儿子看到这个遗嘱后,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套房产,法院最终判定该套房产老大和老二一人一半。因为老人法律知识欠缺,画蛇添足加了‘居住’二字,这让遗嘱的意思变成把该房屋的居住权留给了老大,所有权却没有确定,所以二儿子依照法定继承提起诉讼并胜诉。导致遗嘱无效,还出在遗嘱内容上,遗嘱人处分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等。近日,50多岁的周女士就面临着一件烦心事,来找家理律师咨询继承的问题。周女士的父亲去世得早。只留下了和母亲一起居住的一套房产。母亲临去世之前,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给了大儿子,引起了二女儿周女士和其他两名子女的不满。准备对簿公堂。听了周女士的陈述后,家理律师明确地跟她说,这份遗嘱是无效的。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周女士父母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遗嘱中却处分了属于父亲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父亲去世后,房产的50%是母亲的,剩下50%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按照每人五分之一进行法定继承,母亲不能随意处置这50%,但是可以将自己的50%分给大儿子。”
还有一种情况,也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一位老人要分配两套房产,对第一套房产分配时写得很明白,房产、子女的情况都十分明确,但第二套房产表明由“老二”来继承,那么,这个“老二”是谁,是儿子中的“老二”、女儿的“老二”,还是所有子女中的“老二”?指代不明。这就是“部分无效”的遗嘱。归根到底,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遗嘱未妥善保存,以及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等。这些原因都是遗嘱纠纷发生的原因。
03遗嘱被判定无效?别怕!
在我国,继承程序开始后,首先适用的应该是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法定继承。但目前国内的继承依然以法定继承为主,遗嘱继承为辅,背后的原因无外乎教育背景、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民族对遗嘱的态度大不相同。除了遗嘱绝对数量的不足,有效遗嘱的数量就更少了。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自然会有财富的积累,而这种财富增长与法律观念滞后所产生的矛盾也在日益显现,可以预见,未来关于遗产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为避免纠纷,遗嘱订立时,要确定财产清单和遗嘱执行人,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如果因为一点瑕疵不被认可,那对已逝之人的遗愿和其继承人的未来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这也是绝大部分人委托律师协助的原因。
作为家事律师,面对一份有瑕疵的证据材料时,会尽可能评估遗嘱瑕疵的情况是否严重,同时探究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尽管瑕疵的存在就如既定事实一样无法进行抹除,但我们可以通过作出合理解释、提出补正方法、寻找材料的特殊性等办法进行挽救。
家理律师拥有丰富的继承案件办理经验,善于运用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财产权益,同时尽量促成家庭成员的相互理解和体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人步入老年后的梦想。我们也希望,老年人要学会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设立信托,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子女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也不要忘记常回家看看。一个电话、两句问候、三声提醒,让父母们明白,他们始终是子女心中的牵挂。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曾经我们畏惧死亡,现在我们可以正视它,不再避讳谈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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