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宋钊律师、张靖达(实习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判决结案。经过对案件材料的整理,并积极在我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以及法官之间耐心沟通,最终北京家理的宋律师、张靖达(实习律师)帮助饱受家暴困扰的当事人孙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本案中,李先生与孙女士于1994年4月22日登记结婚,二人系自由恋爱且系初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可,但婚后夫妻双方矛盾频发,感情日益消磨。李先生性格暴躁,频繁对孙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二人已于2021年4月正式分居,但是李先生并未善罢甘休,多次至孙女士住处对其进行骚扰,无奈之下,孙女士连续两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法院对其作出裁定,但是也并未阻挡李先生对孙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即使李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夫妻感情为基础,饱受家暴行为导致双方感情已破裂,故而支持了我方当事人孙女士的离婚请求。
孙女士出于对家理婚家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所彰显的专业态度与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表示认可,故而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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