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在深圳夫妻起诉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但一般来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由起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起草,包括离婚的原因、请求和证据等。
2、结婚证:证明双方确实是合法夫妻关系。
3、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证明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身份。
4、抚养协议书、财产协议书等相关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协议,需要提交相关协议书。
5、证言、物证等证据:如有必要,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物证等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和事实。
如果起诉人和被起诉人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但被起诉人没有履行协议,起诉人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此时,需要提交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履行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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