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夫妻离婚时应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两天是诉讼离婚时证明双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但是实践中大家所理解的分居和法官所认可的分居可能是存在差异的。下面上海婚姻家事律师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分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分居”在法律上的定义和意义
很多人以为分居就是分房睡,大错特错!在法律上的“分居”定义很严苛。
二、“分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算得上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要求夫妻双方在两个不同的地址居住,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
•分居要求必须是一方主动不想和另一方在一起生活而分居,理由不能是两地工作、跨国学习、外地就医等等客观原因。
•分居要求持续满两年。这中间如果两人又和好了,又共同生活了,再重新分居了,时间是不能累计计算。
三、家理律师给很多当事人都建议,无论是协议离还是诉讼离,如果一旦决定了离婚就开始分居,在感情破裂期间,分居的战略意义非同凡响,比如: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有了这个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能判离,无需再拖。
2、分居期间便于离婚谈判。如果两个人继续在同一个屋檐下居住,很难心平气和去讨论离婚财产分割。
3、充分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在遇到有暴力行为、死缠烂打或******扰时,分居更为明智。
4、在一些特殊案件里,可能第二次起诉离婚都会判不离,需要“分居”增加离婚的可能性。在我们办理的很多案件中都遇到对方打着忧郁症等疾病旗号不离婚、以自杀自残相威胁这样的情形。
5、分居期间,所有的财产处分都视为擅自处分财产行为。由于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话,法院会推定这些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转移方得证明其合理去向,证明不了就得赔偿。
6、分居期间,带孩子的一方在取得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有天然的优势。
四、分居如何证明,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的有力手段。
首先,在搜集证据前,要先声明一点,一定要在你收集完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进行分居,不然等你回过头再想去找证据,就很难了。
因此在你决定离婚的时候就开始分居,分开居住,表明你要离婚的决心。
根据家理律师多年诉讼经验,可以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有:
01 假如住在亲戚朋友家里
* 亲戚朋友可以作为证人出庭发表证人证言
* 亲戚朋友家若有摄像头,录制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
02 假如另外租赁房屋居住
* 居住所在地的居住证
*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最好以转账形式并标注租房用
* 缴纳所租房屋水电费的凭据或票据
* 快递邮政寄送、外卖送至居住地址的记录
* 交通卡每天进出站的扣费记录
* 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
* 有孩子的,如果请保姆的,可以作为证人
搜集分居的有力证据从这些方面入手,可以极大的保证对方矢口否认和你「分居」的事实。
当然并非一切案件都适合分居,有些是因为无力应对抢孩子的事件,有些是父母不支持,有些是经济能力负担不了等等,需要据情况而定。
如果分居时,双方能理性沟通,协商签订「分居协议」,明确分居的状态、起始时间和分居期间的财产约定,对于双方都是较为稳妥的保障,可以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起草撰写。
很多人都听说过婚前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离婚协议,但很少知道分居也是可以签署协议的。
五、如何起草一份有效的「分居协议」?
夫妻双方要拟定分居协议时,可以寻求律师协助,在律师的帮助下完成协议书的内容。
参考如下:
*夫妻双方个人基本资料(姓名、***号、联系方式等)。
*分居期间:开始分居至结束分居的确切年月日。
*婚姻财产:财产与债务、孩子抚养费用的分配与处理。
*子女抚养:协调抚养、探视权和责任;分居期间子女的住所地点。
*离婚条件:分居结束后,若其中一方不履行同居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诉求等约定其他婚姻相关问题。
这里有一件特别要提醒各位的事情,分居协议书当中不能约定“永久分居”,同时需要在分居理由中说明“感情不和”,以便后期诉讼离婚的认定。
在中国,夫妻分居协议是一个新兴事物,签订夫妻分居协议,进可攻退可守,双方冷静的签订协议,分开一段时间了,觉得还想回去,那么解除协议即可。双方也能在签订的过程中感受一下“试离婚”的感觉,对两人是一种心灵上的“震慑”。
当然,如果分开以后还是无法在一起,那么起诉离婚时,因为有协议的存在,也不至于被拖很久,闹的很难堪,纠缠不清。
分居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中被期待的样子,但不需要对分居感到过分恐惧。如果处在这种状态时,反而更能好好审视这段关系的本质,无论最后是言归于好还是从此分手都比依靠着情绪做出决定更加成熟。
以上内容就是上海婚姻家事律师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分居的内容,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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