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很多夫妻离婚时会选择的方式,需要开庭打官司。昔日同床共枕的夫妻却要对簿公堂,不免让人感叹世事无常。对于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或经验,一般都不太了解,所以很多人在离婚案件中都会选择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今天上海离婚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诉讼离婚开庭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诉讼离婚开庭时要注意什么?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二、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
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 本院查明……
2、 本院认为……
3、 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实践中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律师离婚房产怎么分、财产怎么分、抚养权怎么分这些问题,但由于律师并不清楚双方的婚姻状况,也不清楚双方是否有协议、纠纷等,所以只能概述一下相关法律的规定,但个案之间差异很大,要想获得更具体的分配方式和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析和讨论,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需要婚姻家事律师帮助的话,都可以在线留言或者拨打电话,我们会安排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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