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有遗赠又有遗嘱以哪个为准?
所谓遗赠扶养,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是指某一自然人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署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受该自然人遗赠的权利。那么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时如何处理?接下来由上海遗嘱继承律师给大家介绍。
一般按照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是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相抵触内容时,则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进行处理。第二种是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相抵触内容时,则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当然,以遗赠协议为准的前提是遗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导致协议解除的,则该组织或个人不享受受遗赠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在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效力的大小。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且都有效时,若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与遗嘱、遗赠内容发生矛盾,一般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的原则处理,即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遗赠的效力。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有权接受遗赠。
公民也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产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抵触,则应该按照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这是因为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有偿性的协议,更需要保护扶养人的利益。
二、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
自书遗嘱制度一方面深植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间习惯之中,另一方面具有他种遗嘱形式所不具备的鼓励遗嘱继承、应付紧急情况、方便遗嘱修改和私密性等制度优势。那么当事人准备自书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结果遗嘱却无效的情形,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遗嘱人亲笔书写。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否则很容易在执行遗嘱时产生纠纷。在选择书写的用笔时,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容易保存,也不易被人篡改。
其次,要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不要漏掉其中任何一项,否则也容易出现争执。
最后,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一般也不能用只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此外,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自书遗嘱虽然具有成本低廉、方便快捷等优点,但是其法定形式要件必须要予以充分重视,以确保自书遗嘱的效力。
既有遗赠又有遗嘱以哪个为准?订立遗嘱应该注意什么?以上就是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的介绍,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上海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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