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往往不止一个,一处房产由多人共同继承的情况时有发生。
但是很可能其中一些继承人想把房子卖掉变现,但这毕竟不是属于一个人的房产,不能私自做主将房屋出售,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案例介绍:
爷爷和奶奶名下共有一处房产,现因养老问题需要变卖这处房产。爷爷多年以前已去世,他们共有3个子女,两女一儿,已各自成家。儿子多年前也因病去世,留有一妻一女。现奶奶想卖掉这处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1、需要先对爷爷的部分做继承权公证,然后去过户换新的房本。
2、爷爷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奶奶和四个子女,去世的子女由孙子女代位继承。
3、由于该房产是爷爷奶奶共同财产,所以奶奶最后可以拥有3/5,四个子女每人继承1/10。
4、当然,最理想的是所有子女都放弃继承,由奶奶全部继承,这样,过户之后就可以正常出售,奶奶也可以拥有更多养老钱。
法律分析:
1、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如果是多人共同继承的房产,进行出售的时候,需要全体共同人的同意才能够出售。如果有一人不同意,其他的继承人就不能够以任何的借口,擅自将房屋进行出售。
2、多人共同继承也会有一定的顺序,排在首个顺序的就是妻子或丈夫以及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继承,需要按照首位顺序,然后再通过第2顺序,没有首位顺序,才能够有第2顺序来选择继承。
3、如果是遗产继承,产生了纠纷,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的裁判,走诉讼的流程。
遗产继承有时候会很难处理,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出现纠纷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遇到争议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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