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纠纷中,往往有人会选择放弃继承权,把遗产就给其他合法和继承人,那如果在放弃继承权后还能要求继承遗产吗?下面看看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的解答。
一般情况是不能再继承的,除了特殊情况以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五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遗产继承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根据以上规定,除了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或者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之前,如果其他继承人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的,仍可以按原来的继承份额继承,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提出反悔的理由来判断是否可以撤销放弃继承的申明,注意一点,放弃继承权后又想拥有是很难的,如果您也遇到此类事情时,一定要准确把握追回继承权的时效,其他继承人如果已经开始分割遗产了,那就已经追悔莫及了。
放弃继承权的界定标准是,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是: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以上内容就是,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继承。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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