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上海怎么继承遗产?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多少?

时间:2023-08-02 17:17:12 点击:105次 服务区域:上海、深圳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我国民法典中规定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


上海怎么继承遗产?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多少?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遗产继承律师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多少?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不等分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以上就是遗产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比例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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