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跟着母亲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几年后,因客观因素的改变,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女方不同意将孩子给男方,那么,变更抚养权一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身患传染病或者残疾导致无法抚养孩子的;
2、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抚养能力却不抚养孩子的;
3、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虐待、家暴等行为,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4、抚养孩子的一方坐牢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请求抚养孩子的;
5、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着另一方生活,该方也有抚养能力的。
以上就是常见的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形下都可以变更抚养权,您可以咨询离婚律师详细咨询。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个大问题,很多夫妻离婚时因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不得不起诉到法院。
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申请抚养孩子;
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双方都有权利争取抚养权,主要就是看双方的条件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夫妻离婚时,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的真实意愿对双方争取抚养权是有很大作用的;
以上内容就是变更抚养权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一下离婚律师,帮助您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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